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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!您提交的信件已由屯留县发展和改革局作出回复,回复如下: 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印发长治市2017年冬季清洁取暖“以电代煤”“以气代煤”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长政发[2017]50号)、屯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印发屯留县2017年冬季清洁取暖“以电代煤”“以气代煤”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屯政发[2017]87号)文件精神,2017年我县在麟绛镇7个村、康庄工业区11个村实施了清洁取暖“以气代煤”。截止2017年12月15日共完成7758户,其中用壁挂炉取暖6600户,通过货币化补偿等临时过渡1158户。 根据《屯留县冬季清洁取暖“以气代煤”补贴发放办法(试行)》规定,“燃气补贴费用具体拨付办法根据符合补贴政策的户数,按照每户1200元的标准将补贴资金分别拨付到两个乡镇,再由乡镇拨付给供气企业。企业根据镇(区)、村和企业共同确认的户数和户名将补贴资金冲入到每户的燃气卡内,待一个采暖期结束后,再根据每户采暖期的实际用气金额进行结算(不超2400元的,以实际金额结算,超过2400元的,由用户交纳超出部分)。目前,麟绛镇政府、国新公司、康庄园区管理中心、中燃公司正在加紧对各用户的用气情况进行统计、核实、汇总,统计结果经县清洁取暖“以气代煤”“以电代煤”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,由县财政局统一拨付剩余的燃气补贴费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