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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01236931-5/2018-04080
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8-05-09
发文机关转载自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 主题词
标题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解读
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18-05-09

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解读

 时间:2017-08-20       大    中    小      来源:长治日报

   

  日前,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《长治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》,确定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。《方案》中明确,到2020年,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、分类收运、分类处置与循环利用的设施体系,分类投放设施、收运设施全覆盖,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%,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5%以上。生活垃圾分类怎么“分”、如何“收”,最终又怎样“变废为宝”?本报记者对《方案》进行了详细解读。

  示范带动 全面推进

  《方案》明确,在长治市规划建成区,高新区规划起步区,2个试点县(长子县、襄垣县)规划建成区实施垃圾分类,鼓励有条件的县(市)同步开展。

  《方案》指出,垃圾分前期准备、试点示范、深入推进、全面推广四个阶段。其中,今年5月至12月为试点示范阶段,将在市区选择22个公共机构(党政机关、学校、医院等)、10个相关企业(宾馆、超市、农贸市场等)、2个公共场所、15个居民区(城中村、棚户区、居民小区等)先行开展分类示范;在2个试点县各选择9个公共机构(党政机关、学校、医院等)、1个相关企业(宾馆、超市、农贸市场等)、5个居民区(城中村、棚户区、居民小区等)先行开展分类示范,积累经验。

  2019年为深入推进阶段,2020年为全面推广阶段,届时,市区和试点县所有的公共机构、公共场所、相关企业、居民区全部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,基本完成分类设施体系建设,基本形成组织有力、政策完善、制度健全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分类管理体系。

  统一标识 规范分类

  《方案》规定,规范分类投放需按照统一标识、方便投放的原则,足量配置分类收集容器。居民小区:由物业单位或社区配齐分类收集容器,并由社区向居民免费提供家用分类垃圾袋。

  公共机构:由党政机关、学校、医院、科研等单位自行配齐分类收集容器。

  公共场所:由环卫部门配齐可回收物、其他垃圾双体收集容器。

  相关企业:宾馆、超市、饭店、农贸市场等相关企业由经营主体自行配齐分类收集容器;沿街商铺自行分类后按现行方式分类投放。

  《方案》明确,今年,我市将新建4座垃圾中转站,改造提升10座现有中转站,购置5辆餐厨垃圾专用收集车;试点县各新建或改造1座垃圾中转站。今年10月底前,建成规模50吨/日的餐厨垃圾处置设施,根据收集情况扩大处置规模。

  奖惩分明 投放有奖

  《方案》指出,要建立激励机制,探索建立“绿色账户”“环保档案”,给予居民可兑换积分奖励,引导正确分类投放。并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纳入文明单位、文明街道、文明社区、文明家庭等创建指标体系,开展生活垃圾分类“优秀家庭”“优秀明星”等评选活动。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、进企业、进学校、进家庭、进单位“五进”活动,引导公众树立“垃圾分类从我做起”观念。

  《方案》强调,推进垃圾分类,要严肃考核问责,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纳入对市直部门、区(县)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,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考评和奖惩方案,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;对工作推进不力、责任不落实、成效不明显的要严肃问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