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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“屯留精神”形象宣传语的活动方案

 时间:2018-03-15       大    中    小      来源:

  为进一步强化“屯留精神”品牌宣传,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“屯留精神”文化认同感、归属感和自豪感,提升屯留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,现面向社会各级广泛征集“屯留精神”形象宣传语。
  一、征集时间
  自公布之日至2018年8月30日止。
  二、作品要求
  1、主题鲜明。作品要充分反映屯留深厚的文化底蕴,彰显屯留特色,反映屯留改革开放实践和地域特色,体现屯留人文精神和文化内涵,有鼓舞人、凝聚人、感召人的作用。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方针主题,进而凝练出体现屯留特点的“屯留精神”。
  2、创意新颖。要具有创新性,生动传神,准确贴切,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。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,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。
  3、语言精练。文字简洁、通俗易懂、朗朗上口、富有韵味,便于记忆、传诵和普及。字数一般在12字以内,最多不超过20字。
  4、便于传播。适合在报纸、广播电视、网络和户外广告、公共场所使用和传播。
  三、投稿方式  
  本次征集采用直接送达或网上投稿等方式投稿,来稿请注明““屯留精神”形象宣传语投稿”字样,地址:屯留县委宣传部305室,电子邮箱:cztlwmb2009@163.com。投稿者须注明作者姓名、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。
  四、评选方式
  本次征集活动将邀请专家和业内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,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定。活动设立入围奖若干名,每名奖励人民币500元,经评定获得直接采用作品,奖励人民币3000元。
  五、有关声明
  1、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,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稿。
  2、应征作品应附创意说明,简明阐述作品意义;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。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,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。
  3、凡投稿人按本方案创作并交付作品的,视为同意本方案特别声明之事项,一旦获奖后其作品的各项权利归主办方,投稿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。
  4、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屯留县委宣传部。
  联系人:鹿文文
  联系电话:7523342
  屯留县文明办
  2018年3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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