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县树、县花”是一个城市地域和人文特色的集中展示,是现代城市历史文化形象的重要标志,也是现代城市对外宣传的一张“名片”。开展“县树”、“县花”征集评选活动,有利于促进屯留生态文明建设,提升屯留特色文化内涵及城市品位和知名度,提高全县人民的生态文明意识,激发全民植树造林、绿化家园、参与文明县城创建和生态县城建设的热情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。依据屯留实际以“突出屯留特色、代表屯留形象”为原则对何种树木和花卉能够代表屯留形象、体现屯留形象进行征集评选。
一、“县树”征集评选要求:
1、神形兼备原则。即所选树种形态要美,有较高欣赏价值;
2、雅俗共赏原则。既要大众化,又要精品化;
3、乡土树种。能适应本地栽植,有利于县树普及;
4、要有本地地方特色。使县树成为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,成为现代城市重要名片;
5、要有一定的经济价值。县树命名最好能带动式促进这个树种成为一个新兴产业。
二、“县花”征集评选要求:
1、应是本地原产或在本地栽培历史悠久;
2、适应性很强,容易栽培;
3、品种、形态、色彩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;
4、具有较深的文化蕴涵,深受人民群众喜爱,能给群众留下深刻印象。
三、征集评选办法和步骤:
评选工作自2018年3月15日开始至2018年6月30日结束。评选活动分为宣传发动、投票评选、专家评审、命名及公布四个阶段。
(一)宣传发动阶段(3月15日至3月20日)
制定和公布评选活动方案。在屯留广播电视台、《新屯留》、“文明屯留”微信公众平台网发布《屯留县征集评选“县树”“县花”活动方案》。
(二)投票评选阶段( 3月21日至6月30日)
通过在“文明屯留”微信公众号开设评选专栏等方式,对候选“县树”、“县花”进行公众网络投票。投票结束后对候选“县树”、“县花”投票进行数据统计汇总。
(三)专家评审( 7月 1日至7月20日)
县文明办将投票统计结果报县委宣传部,由县委宣传部召开成员会议,组织有关专家、团队以及部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县离退休老干部代表等召开评审会进行研究、考察、论证、审定。
(四)命名及公布
县委宣传部将评审意见呈报县委、县政府研究,由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命名后,在县相关新闻媒体上向全社会公布,并要求在今后植树绿化工作中,主栽“县树”、“县花”,推广“县树”、“县花”。
“县树”、“县花”征集图片、文字介绍,征集人姓名、单位、联系电话发送至县文明办邮箱:cztlwmb2009@163.com
联系电话:7522013 7523342
中共屯留县委宣传部
屯留县文明办
2018年3月15日